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历史背景。不管我们是否自觉意识到,传统文化作为积淀在中国人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中的恒常因素,都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因此,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汲取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使之融汇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同时遏制和消除其消极因素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我国传统文化的主干是儒家文化。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研究主要就是要探讨儒家文化,特别是作为儒家文化主体的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 过去,虽然直接对“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进行的专题探讨的论著尚不多见,但人们在关于儒学与现代化的讨论中,已在实际地从不同方面论及了这一问题。因为儒学的主体是伦理,而作为现代化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主要就是市场经济,因而谈到儒学与现代化的关系,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人们见智见仁,有着种种不同的看法。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基本观点:一种是认为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难以相容的,完全否认儒家伦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一种则认为儒家伦理完全可以与现代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市场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甚至认为只有儒家文化才是拯救当代世界的良药;还有一种观点则对儒家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持分析态度,认为儒家伦理从总体上已不可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其封建性的糟粕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同时又认为儒家伦理中一些积极因素可以融合于市场经济中,并对市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第一种观点是长期以来有着普遍影响的传统观点,其代表人物首推20世纪初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在《中国宗教——儒家和道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两部著作中,详尽地考察和比较了儒家伦理与欧洲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认为新教伦理是孕育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动因,而儒家伦理则是阻碍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文化制约。韦伯指出,儒家伦理追求“内在合谐”和对外部世界的适应性,缺乏一种象新教伦理那样的“内在紧张”意识和“外在超越”信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天职”观念,具体地说,就是缺乏一种向外征服、个人主义地追求世俗财富的强烈欲望,因而不能摧生出理性地去追求财富最大化的资本主义精神,以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韦伯的观点长期以来被西方学者奉为圭臬。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伯克莱加州大学教授约瑟夫•列文森出版了《儒家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一书,认为儒家强调整体本位,合谐稳定,注重等级名份,是一种保守的人文主义,与现代社会强调个人价值、社会竞争、变化发展、科学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儒学在现代将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灭。韩国学者黄秉泰也认为儒学是一种趋向保守封闭的思想意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走现代化之路,只有在现代化建成以后,儒学对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稳定才具有一定的意义。在我国,自“五四”时期一些人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以来,把儒学作为一种阻碍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封建意识的观点长期占主导地位,至今仍有不少人认为儒学与现代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他们指出,儒学重义轻利,重群体轻个人,重人情轻法制,重合谐轻竞争,而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自由竞争经济和法制经济,因此,二者是背道而驰的,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清除儒家陈旧传统观念的影响。 第二种观点与此相反,认为儒学不仅不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而且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解决当代世界面临的种种问题有很大地促进作用。当代新儒家的一些代表人物指出,儒家的“内圣之学”完全可以与现代民主与科学相协调,开出现代新“外王”之花,能够适应和促进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美国学者康因(Herm Kahn)在考察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经济成就时认为,这些国家经济的超速发展,主要得力于儒家伦理。他指出儒家重视教育,提倡勤劳与责任,注重合作协调,有事业抱负和进取意识,因而比任何文化更适合于经济发展。 美国威顿伯格大学教授宾•尤也说:“日本经济在世界独占鳌头,韩国、新加坡以及其他东亚国家欣欣向荣,就足以说明孔子思想可以作为重建世界的原动力。” 东亚一些学者也认为儒学在东亚经济起飞和走向现代市场经济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如韩国釜山大学教授全日坤说:“东亚是依靠儒教集体主义文化驱动资本主义体系、成功地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儒教伦理相结合的家族集体主义成为‘儒教文化圈’国家(地区)经济发展的特征。” 有些人甚至提出“四书是现代管理的圣经”。 第三种观点主张对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采取分析态度,既不一概肯定,也不全盘否认,而是认为儒家伦理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方面,也有消极影响方面。至于对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的程度如何,那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以及这些作用是如何发挥的,持这派观点的学者又见智见仁,说法不一,莫衷一是。 我们基本上赞同上述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辩证地、历史地、具体地来分析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儒家伦理本身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也是多重的、复杂的。同时,二者发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还要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进行具体地、全面地考察和研究。 要正确地把握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不能不首先对儒家伦理的基本特性作一个大致的考察和规定。千百年来,对儒家伦理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这里我们只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对儒家伦理的一些基本特性作一些具体分析,主要探讨儒家伦理的层次性、多面性和流变性,从而为认识儒家伦理的现代意义及其限度提供一个方法//、*论前提。 应该强调的是,我们之所以认为儒家伦理在今天仍然具有某些现实价值,并不是就儒学的整体而言的,更不是象新儒家代表人物那样试图以复兴儒学来作为国家甚至世界的指导思想,而是基于儒家伦理本身中就客观地包含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对客观世界的某些真理性认识这一事实。不能否认,就总体而言,儒学是在封建时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封建的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儒学已变得陈旧过时、不可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了。但是,儒学作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其中又在一定程度上积淀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在社会生活、道德生活实践中的特有智慧与历史经验,包含不少真理性的颗粒,这些,作为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至今仍然会闪耀着价值的光彩。因此,对儒家伦理我们必须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儒家伦理是一个包含着多层次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在现代社会和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意义是不一样的。有人认为儒学可分为载于历史典籍的经典儒学和存于世俗生活中的世俗儒学;也有人认为儒学是由三个价值层面构成的,即士林儒学,官方儒学和世俗儒学。我们认为,就儒家伦理的内容而言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其核心精神即“仁”学,这是儒家伦理最深层次的本质和灵魂,是儒家关于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一般的价值精神;二是其特定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层次,如三纲五常、家族本位、忠孝等等;三是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一般的行为准则,如义、智、恭、宽、信、敏、中庸等等。在这三个层次中,其中第二个层次是与封建社会形态联系最为密切的,是封建的意识形态,因而其具体内容是陈腐消极的,与现代社会和现代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的,但这一层次中的某些东西就其抽象的形式而言也是可以通过扬弃和转换在一定程度上为现代社会所容纳,如忠与孝的形式等。而第一个层次的“仁”,是儒家关于人类本性及人与人之间关系最一般的认识,虽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也包含着某种超历史的恒常的价值的成份,通过扬弃,仍可以作为人类优良文化的积累成果保留在现代社会生活之中。第三个层次作为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一般准则,当然不能不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但人类行为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不论任何时代的人都存在着一些为人处世的共同要求和准则,儒家伦理中所包含的这些日常生活的为人处世的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生活实践和处理为人处世的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生活实践和处理人际关系的优良传统,其中所包含的积极意义理所当然地仍然可以为我们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日常行为和处理一般人际关系时所汲取运用,如自强不息,诚信为本,宽容合谐等等。事实上,这些行为准则至今也仍然广泛地被人们所认同,并在生活实践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儒家伦理不仅在内容上最多层次的,其性质也是具有多方面性的。如果概括地说,那么儒家伦理中包含着正面与反面,积极与消极、局限性与超越性等两个方面的性质。这种两重性既是其受历史的、阶级的局限不可避免产生的内在矛盾性,也是儒家中庸之道的思想方式的一种必然结果。儒家的思维方式是“折俩用中”,往往是融合两个极端而居中立论。这一方面使儒家思想减少了片面性和绝对化,带有辩证的性质,但也常常使其包含着不彻底性和局限性。例如:儒家一方面强调礼义规范,主张尊卑有序,要求人们视、听、言、动都必须做到非礼不为;另一方面又注重人格独立,强调人在道德上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强调精神的价值和理想的追求;另一方面又是提倡经世致用,注重人伦日用。一方面主张因循持敬,和谐平衡;另一方面又讲“天之大德曰生”,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注重变易更新。一方面重义轻利,另一方面又主张“以义取利”、“因义成利”,义似乎成了取利的手段,等等。认识儒家伦理中这种两重性,一是要求我们要全面地去把握儒家思想,不能以偏概全,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二是它也为我们从不同方面去汲取其思想提供了可能。在考察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关系时,我们可以看到二者既在一方面可能相互冲突,又在另一方面可以相互融通的复杂关系。 在考察儒家伦理的现代意义时,我们还必须有一个动态的观点。儒家文化并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在保持其基本特质同时,又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变化与转换的东西。先秦儒学虽为显学,但只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家。汉代以后,为适应大一统封建帝国的需要,董仲舒汲取阴阳家的天人感应说和法家的一些政治管理思想,建立了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儒学体系,成为封建社会正统的意识形态。隋唐时期,佛学盛行,儒道衰微,儒学卫道士奋起抗争,到了宋代,二程、张载,特别是朱熹,又汲取佛、道的宇宙观和认识论,建立了以儒为核心,融汇佛、道的理性化、思辩化的宋明理学。及至明清之际,适应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西方科技逐步传入中国,黄宗羲、颜元等发展了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开始容纳各种“实测之学”而使儒学演变为实用。现代新儒家则主张汲取西方民主科学意识与哲学思潮,促成儒学的现代转型。综观以上儒学演变的历史表明,儒学是一个具有较大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思想体系,它能够较好地适应当时社会实践和理论思潮的挑战而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调整、更新。这就不难看出,儒学是一个确定性与变化性相统一的思想体系。在对儒家伦理进行考察时,我们一方面要把握其确定性和基本特质,不能仅以儒学在一定阶段的个别变化特性来立论,同时又要看到其变化性与包容性,认识到儒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进行某种调整与转换,来适应今天的需要。这就是说,我们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对儒家文化中一些有积极意义的因素进行扬弃和改造,使之适应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总之,从以上对儒学的层次、性质和演变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儒学是在封建时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封建意识形态,儒学作为一个整体已不可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试图靠复兴儒学来拯救世界是不可能;另一方面儒学作为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干,具有多层次、多面性和变通性,这又使得儒学中的一些积极因素能够通过发行,仍然可以容汇于现代社会中,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 在考察了儒家伦理的一些基本特征以后,我们还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一些理性的反思。市场经济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理解。广义的市场经济包括一切通过市场经济交换来实现的经济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它相当于商品经济,因此市场经济现象可以说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狭义的市场经济或作为一种社会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是指现代市场经济,即以市场为中心来组织整个国民经济活动,来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确立起来的,是在当代世界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运行模式。现代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最高形式,它的基本特点是,以市场为配置社会资源,调节经济运行。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这些一般特性人们是没有多少疑义的。然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是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时期应该有其特殊性,对此人们却还缺乏深入探讨。有人认为,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为调节手段的经济,既没有姓“社”姓“资”的区别,也没有东方西方之分,要搞市场经济就只能按照西方市场经济的模式来运作。显然,这是十分片面的。事实上,现代市场经济既有共同的一般的规定,如价值规律,竞争机制,效益原则等,这些是任何市场经济都必须遵循的,但在不同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现代市场经济又必然有其特殊性或特殊要求。象任何事物一样,现代市场经济也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历史证明,现代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最高形式,它绝不是一种单纯的、孤立的经济现象,它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市场活动的主体是人,虽然它形式上表现为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资本的流通和运转、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但这些都不过是人的活动的一种物化的形态,它必然蕴含着一种属人的东西,即蕴含着一种相应的人文精神和价值理性。如果没有这种相应的人文精神和价值理性作为其精神动因、规范因素和定向定位的机制,商品经济是不可能得到长足的发展的,更不可能形成现代的市场经济。关于这个问题,中外不少学者都作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马克斯•韦伯曾经指出,在古代文明发展最早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巴比伦、埃及等国,都曾经存在过商业资本、金融资本、掠夺资本和投机资本的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缺乏从事经济活动所应有的理性精神和文化价值体系,最终这几种资本都未能长足地发展起来,它们留下的不过是衰亡崩溃的悲剧性的结局而已。在人类历史中,发达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最初是在西欧并且是在资本主义形式中得以产生的。因此,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了这样一种著名的假设:新教伦理在形成资本主义文化精神和伦理价值体系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正是它促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韦伯把新教特别是加尔文教伦理的核心归结为“以天职思想为基础的合理行为”,认为这种“天职”思想产生于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它的世俗化过程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精神性的光荣,是获得禁欲的最高手段;它提供了敬业精神的伦理基础,因为在它看来,既然只有用劳动创造才能增加上帝的荣耀,那么每一个上帝的选民就应该兢兢业业地在某一领域里从事劳动;它还为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一种正当原则和节俭的精神自律,宣传任何人只要以正当手段获取财富,不贪图享受,不挥霍纵欲,那么其经济活动就不会损害正义原则,只有那些为了享乐而囤积、挥霍财富的行为才是罪恶的。韦伯的这些看法尽管受到西方有的学者的反驳,他关于新教伦理的精神实质及其世俗化的过程的解说,也确实包含着不少主观臆断的成分,但是他的研究所得出的一般性结论却得到了西方社会的广泛认同。这就是:文化价值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但表现在文化价值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因,而且还表现在文化价值仍是经济活动的定向定位机制。任何一种经济活动,如果不灌注一种理性精神、文化价值,或者说任何一种经济活动如果缺乏精神动因和文化价值规范,那么它就容易变成一种单纯的物质利益的冲动和暴发挥霍,其命运就无法摆脱前面所说的那种悲剧性的历史宿命。 韦伯提出的在新教伦理基础上所孕育出来的资本主义精神,集中地表现为“以个人为本位”的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确实,这种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曾经推动并确定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性质和高速发展,这是用不着讳言的。但是韦伯却又认为,在缺乏这种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的亚洲,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前述韦伯所认为的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是根本对立、难以相容的观点所得出来的结论。然而事实却证明韦伯的这种臆测是大错特错了。本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的事实给予了韦伯有力的反驳。西方学者在震惊于这一基本事实的同时,都清楚地看到支撑和推动着日本及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的并不是什么新教伦理和以个人为本位的文化价值体系,而是一种与西方资本主义迥然不同的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有人将其称之为“亚洲资本主义精神”。对于这种精神的内涵是什么,人们作出了各种各样的研究和界说,诸如“非常强的成就取向的工作伦理”,“高度的集体团结感”,“对教育赋予相当高的声誉”,“对子女教育有很强的动机”,等等。其中,日本本国和欧美的学者大多数认为,日本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乃是“集团的利益优于个人利益的集团中心主义”。对于这种“集团中心主义”得以产生和存在原因,他们所作的阐释虽然各不相同,但不管怎样,这种“集团中心主义”精神对日本经济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却是事实。伦敦经济学杂志编辑的《惊人的日本》一书就指出:日本以“对集团忠诚”为中心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劳资关系,“成为提高日本企业生产率的源泉”。 应该指出的是,这些学者们的研究和看法是否正确,如前所述,还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是中外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历史事实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如下两个重要启示:第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必须要有一种能够成为其动力因素和规范因素的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第二,这种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并不是唯一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文化历史背景的差异,国情的不同,特别是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形式与性质的区别,需要有不同的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作为动力源泉、规范因素和定向定位的机制。事实上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依凭的就不是什么宗教文化精神,它也没有新教伦理的那种世俗过程,而是一种有别于西方近代文化的非个人本位主义类型的文化精神。 同时,还应该指出的是,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它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但可以肯定地说,完善的中国现代市场经济必然和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如果完全模仿或照抄西方或日本与亚洲四小龙市场经济模式不但不可能获得成功,甚至可能遭致失败。事情很清楚,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培植既有中国特色又是社会主义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才能作为其动力源泉、规范因素和定向定位的机制,这是一个艰巨的历史任务,但是,这种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的培植和形成就不能不至少要受到两个基本因素的制约:一是它是在中国这块有着深厚而独特的文化传统的土地上来进行的。人们的价值观念、文化心理、传统习俗都不同于西方,也不能将其和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等同起来,而必将具有中国的特色。二是它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来进行的,它的根本目的、运作方式都将与西方或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不少区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特殊规定性,应该是而且不能不是我们在考察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关系时,同样所必须注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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